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原则,积极畅通残疾人维权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有力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4月28日,刘某拿着法院传票来到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称其妻子起诉离婚,想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张磊热情接待了他,通过沟通交流了解到:刘某和妻子谢某于去年九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一般,因家庭琐事和生活习惯差异原因,两人经常发生争吵。不久前,其妻子将刘某告上法庭。刘某视力残疾,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是村里的低保户,现在又被妻子起诉离婚,让本就艰难的日子雪上加霜,刘某太收到传票就来到了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当天,刘某只随身带了身份证,没有其他材料证明情况。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边对刘某太进行心理疏导,一边联系民政部门进行核实情况。核实无误后,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并及时指派了援助律师。考虑到刘某情况特殊,行动不便,本着为民服务、方便困难群众的宗旨,工作人员当场为其复印了基本资料,并协调承办人员来到援助中心办理代理手续,避免了刘某来回奔波。
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情况,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开设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律咨询,实行优先接待、优先解答,对残疾人申请法律事项实现全覆盖,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有效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