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开展了春耕大忙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切实做好维护收种大忙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更好地服务“三农”,确保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全面排查,优先调解。本着“早发现、早调解、早化解”的原则,组织各基层司法所、乡村人民调解组织深入村组、田间地头,开展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发现一起调处一起,切实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重点排查土地承包、农资买卖、用水用电、地界争议、邻里纠纷等可能引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风险,对排查出来的涉农纠纷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处,做到纠纷不积压、不激化,全力为群众春耕生产排忧解难。
调宣结合,提高效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进行教育疏导。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为农户提供法律咨询,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在调解中普及法律知识,收到了“调处纠纷一案,教育群众一片”的良好效果。
顾问助力,完善机制。衔接“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积极引导村居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律师专业的优势,为人民调解员和纠纷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人民调解工作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解、月分析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筑牢了保障春耕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目前,全县已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05件,为春耕生产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