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陈兆伟 朱善永)为进一步推进“减量控大”事故预防和“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形成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良好工作局面,7月30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交警支队汤原交警大队在辖区香兰镇双河村选点创建“零酒驾”示范乡村,提升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营造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让“零酒驾”意识,植根于农村群众心间,让“零酒驾”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一种生活态度。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汤原交警大队与香兰镇双河村联合成立了“零酒驾”创建领导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在村委会设置“零酒驾”办公室,悬挂工作职责及相关制度、张贴宣传标语(海报)、设置酒驾举报电话、放置宣传展板(橱窗);在室外设置宣传专栏,开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曝光台,全面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参与度,完善“零酒驾”管理工作体系,为涉酒交通违法行为的社会化治理。
交警部门表示,将持续推广警民共建的酒驾治理预防新模式,努力从源头上减少酒驾、醉驾的发生,通过示范引领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让拒绝酒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成为广大驾驶员的自觉行动,携手共建现代交通文明,人人争当文明交通模范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