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为扎实推进“减量控大”工作,严防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渊泉高速公路大队根据辖区特点,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10月20日,渊泉高速公路大队在连霍高速瓜州收费站查获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上午9时43分许,大队民警在连霍高速瓜州收费站对一辆牌号为甘A81***号小型轿车进行安全检查提示时,机警的民警闻到驾驶室有浓重酒气,且询问驾驶员时眼神闪躲。民警随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欧阳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了解,欧阳某某曾在前一晚与朋友聚会喝了白酒,早晨睡醒后以为白天不查酒驾,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拉着同事前往布隆吉乡上班,没想到在高速路口被执勤民警查获。随后,民警依法对欧阳某某进行处罚。当得知自己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欧阳某某懊悔不已。
渊泉高速公路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作为驾驶员应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规守法,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