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湖北省扫黑办获悉,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及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线索,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湖北省纪委机关、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出台《湖北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举报奖励范围为:政法机关尚未发现掌握的涉黑涉恶犯罪及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由已立案侦查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所实施,但政法机关尚未发现掌握,对侦查破案发挥重大作用的犯罪线索;在逃的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线索。
举报人可以通过实名或匿名方式向全省各级政法、纪检监察机关等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以使用6位以上数字或字母组成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案件查处单位根据举报信或者有关代码确定举报人并反馈、奖励。
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情况。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将根据不同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其中,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的,奖励5万元至10万元,特别重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最高可奖励20万元。查证属实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并以相关罪名提起公诉的,奖励1万元至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