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王文斌) 8月22日,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吴王中队根据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信息,成功截获一辆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年检、牌号为晋M7T***的小型轿车。在询问、检查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卫某法律意识淡薄,对“新车6年免检”概念不清,以为新车6年内根本就不用参加年度审验。经过现场普法教育,卫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理解,表示会尽快审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卫某做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严肃处理。
民警提醒广大车辆所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符合标准、新上户的小型汽车,可以享受六年免检,但这只是6年内免除车辆到检测站过线监测的步骤,不代表6年内不用参加年度审验,车主仍需每两年到交管部门领取检验合格标志,办理相关手续,或者在指定的网上进行相关操作领取汽车检验合格标志。超过6年未满15年,需要每年进行一次检验,超过15年,则需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这不仅是对汽车安全性能的检查,更是对驾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