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艾合麦提·吉力力) 近年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构建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多元化”调解格局,积极整合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各自优势资源,明确相互衔接配合的职能,使调解功效最大化,充分借助县、乡、村三级力量,发挥人民陪审员、村委会干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及时沟通,做到矛盾早发现、早排查、早处置。
2019年,该院进一步规范诉调对接工作,将大量纠纷和纷争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介绍分流到各基层司法调处中心,委托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对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成的纠纷立案受理,进入诉讼程序。
自探索和推进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衔接配合机制以来,该院收案大幅下降,节约了审判资源,极大的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