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陈静)近日,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时,首次使用无人机对辖区内某乡镇存在垃圾临时周转站大量露天堆放垃圾、散发出刺鼻异味、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进行拍摄取证。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贵州省城镇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向该乡镇政府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建议该镇政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该处垃圾临时周转堆放垃圾进行处理,并于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两个月内依法履职后将履职情况书面回复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在首次成功使用无人机航拍取证后,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表示,无人机能拍到普通相机无法达到的高度和角度,将传统的“平面化”取证模式转变为“立体化”取证模式,有效克服了公益诉讼办理过程中实地走访调查难、取证难的问题,是公益诉讼取证的利器,是进一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提高公益诉讼办案效率的一大有力举措,在今后公益诉讼调查取证过程中,将逐步实现无人机取证的办案方法常规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