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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司法所创新“党建引领·六五四三”工作法

时间:2019-09-23 16:58:17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付希红 李茂生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付希红 李茂生)垦利司法所,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城区复兴路,地处垦利集贸市场的交通要道,办公业务用房面积550平方米。自2008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垦利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00余人,衔接安置帮教对象280余人,无一脱管漏管,无一重新犯罪发生。垦利司法所在工作实践中创新性提出了“党建引领·六五四三”工作法,即“六强化”规范司法所建设,“五个一”做好社区矫正,“四贴紧”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四主动”,“三结合”抓实矛盾纠纷调处,落实安置帮教“三举措”,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六强化”规范司法所建设,夯实司法所“根基”

垦利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按照“六个强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队伍、效能、作风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一是强化基础设施规范化。垦利司法所办公面积500㎡,设有调解庭、训诫室、档案室、集中教育室等13个功能室。为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新配备了投影仪、执法记录仪等自动化设备,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二是强化人员管理规范化。近年来,垦利司法所按照“七个创建”工作标准,不断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每周集中组织开展时事政治、政策理论学习。同时,要求外出调解调查统一着警服,热情服务,树立基层司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三是强化规章制度规范化。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两类”人员管理等制度进行了及时更新。同时,严格落实《垦利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局面,确保科学规范,从严治所。四是强化工作程序规范化。为规范各项工作程序,近年来,垦利司法所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程序、案件调解程序、服刑人员报到程序、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程序等,使每一项工作具有可操作性、流程性和规范性,有力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规范有序。五是强化效能建设规范化。近年来,垦利司法所以加强效能建设为主线,全面履行各项司法行政职能。围绕全街道中心工作,全心全意当好矛盾纠纷“消防员”、重点人员“帮扶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经济发展“参谋员”和法律援助“服务员”,不断夯实基层司法所一线工作平台。六是强化档案卷宗规范化。实行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上级各部门关于档案资料规范化的要求,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档案资料,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制作,认真落实调解卷宗“一案一档”、“两类”人员“一人一档”的要求,使司法所档案卷宗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五个一”做好社区矫正,奏响司法所“主旋律”

垦利司法所坚持“五个一”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即:一周一次电话汇报,一月一次书面思想汇报,一月一次见面谈心,一月一检查学习笔记,一月一交社区服务卡。一周一次刷脸签到。一是在刷脸签到时注意与社区服刑人员交谈,从而判断其思想是否有波动;二是详细询问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辨别其动向的真伪;三是定期导出校对刷脸名单,并追踪手机定位,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全部考勤、全部在东营,这样既是对其绷紧守法弦的提醒,又传递了我们的关心。一月一次书面思想汇报。一是对于月月千篇一律的思想汇报,要求其返工;二是对交回的思想汇报要认真看,从中发现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波动情况,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是否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错误;三是由于社区服刑人员文化水平差异大,思想汇报的水平相差也很大,要透过文字看思想本质,只要是真实思想的流露,真正悔过就可以。一月一次见面谈心。一是从思想上重视见面谈心,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罪行、性格、思想状况、家庭状况等,要做到基本掌握,重点人员特别掌握,这样谈心的时候能够做到掌握全盘、有的放矢;二是要多角色互换想问题,多站在社区服刑人员所处的社会环境、思想层次想问题,这样才能找出打开社区服刑人员心结的钥匙;三是谈心要深入,在做到以上两点的基础上,才能深入社区服刑人员内心,才能触动他们的心灵,以达到教育感化的目的。一月一检查学习笔记。一是接收宣告时告知社区服刑人员每月不少于8小时的学习时间是办法规定的;二是做好学习笔记有助于社区服刑人员认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根据所犯的罪行安排相应的学习内容《交通管理法规》《刑法》等;三是坚持批阅,既能使自己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学习情况,也能使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日常化。一月一交社区服务卡。由村(居)负责协助垦利司法所进行社区服务监督,这样便于村(居)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向,严格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月都要主动与村(居)负责人联系,以完成社区服务任务。这样通过社区服务,村(居)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有了抓手,为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又增加了一道安全防线。

三、“四贴紧”普法依法治理,创新三维“普法+”模式

垦利司法所以“法律六进”为抓手,真抓实干、走在前列,“四贴紧”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区域普法工作经验优势和基层普法工作的整体效应,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和宣传途径,探索建构出一条三维创新的“普法+”模式。一是贴紧“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规定,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成立以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贴紧中心,压实责任,形成分工明确、通力协作、网格覆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贴紧“学校”。以“法治校园”创建为依托,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实践相结合,通过普法宣传、法治讲座等活动切实提高了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对于普法教育宣传的知晓率与参与率,增强了学生“平安成长、自我爱护、遵守法律、学法懂法”的自我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了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特聘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为“法治校园”创建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贴紧“生活”。 垦利街道依托庄户剧团,搭建百姓大舞台,将法治宣传教育融于各类节目创作之中,定期开展法律文艺节目展演活动,以喜闻乐见的漫画、法治小故事和以案释法的形式向广大居民宣传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积极营造人人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四是贴紧“群众”。垦利司法所将普法宣传延伸至小区群众工作站,以普及法律常识为切入点,积极引导居民群众融入普法团队,在社区、学校、双河大集等处设立普法咨询点,开展禁毒、助残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分发法治扇子、法治春联等法治文化产品,通过“法律六进”活动提高群众对“七五”普法工作的参与度、关注度。

四、公共法律服务“四主动”,形成司法所“新格局”

垦利司法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整合城乡资源,通过“四主动”,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一是“主动整合”, 让身边服务到村中。在整合原有法律援助、“12348”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职能的基础上,组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专职法律顾问和值班执业律师负责日常接待,并设置调解室和个别谈话室等,整合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事项,做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二是“主动对接”, 让掌上服务在手中。在率先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的基础上,做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现虚拟与现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轨,老百姓只需通过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便可免费享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随时可找、触手可及,真正把服务送到群众“手中”。三是“主动作为”, 让门前服务进家中。加强村(居)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选任条件、培训制度等,提升服务能力。逐步实现村(居)均配备至少一名法律顾问,落实绩效奖励、发放补贴等激励措施,提升服务热情,打造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四是“主动送法”, 让优质服务入心中。完善乡镇(街道)、村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为群众提供更专业系统、更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套餐”, 使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入脑入心,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三结合”抓实矛盾纠纷调处,占领思想“制高点”

近年来,垦利司法所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63余件,调解成功率99%,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结合”着力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要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访有机结合起来。一是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走访等活动,特别注重对老纠纷户、老上访户、贫困户的走访慰问,切实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加以解决。二是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随时掌握纠纷动态,把握纠纷调处的主动权。三是着力强化在纠纷排查中对结案纠纷的回访,积极上门入户全面了解当事人对调处结果的满意度和对调解协议的履约率,避免产生新纠纷。二要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与提供法律服务结合起来。把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拓宽弱势群体维权渠道,增加弱势群体维权受益面。同时,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作用,鼓励村(居)法律顾问参与疑难纠纷调解,积极介入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三要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一是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纠纷排查调处全过程,做到排查一次,宣讲一场;调解一件,教育一片,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采取文艺演出、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利用合法渠道解决问题。三是以“法律六进”为契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并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六、“三举措”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筑牢稳定和谐“安全阀”

为提高安置帮教人员帮教效果,垦利司法所在工作实践中摸索出了适合自己的安置帮教措施。一、做实衔接建档工作,打牢安置帮教基础。完善衔接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所与监狱之间的衔接工作,及时将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安置帮教对象,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签订好帮教责任书。主动开展家访活动,切实减少衔接漏洞。规范建档工作,认真登记刑释解教人员情况,主动收集刑释解教人员材料,确保档案规范齐全。二、做实排查稳控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动态排查机制,完善排查制度,做好重大节日、重大事件、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专项排查工作。强化稳控工作,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三无”、未成年、涉黑、涉毒、涉邪教等刑释解教人员,要增强帮教力度,明确帮教责任,落实帮教措施,确保工作落实。三、做实帮助教育工作,促进帮教效果提升。认真落实帮教机构、帮教责任,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积极落实帮教基地,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与社区矫正劳动基地的整合;有序落实帮教经费,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的财政保障,建立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确保安置帮教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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