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周立锋 张燕磊)近期以来,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为实现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目标,遵循合法公正、程序正当、违法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从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和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三个方面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而展现了垦利区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垦利区司法局结合机构改革,按照区政府机构设置,重新对执法主体进行了全面梳理,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审核公告工作。公布之后,垦利区司法局将严格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继续严肃监督各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凡越权行政执法,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而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不得实施行政执法活动。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垦利区司法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最终所形成的区级证明事项清单,共计300项,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从而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同时,梳理核对全区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和执法区域并在政府官网进行公示,让人民群众能够清楚地了解相关信息。
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为了优化垦利的营商环境推动区内经济高质量发展,垦利区司法局经过筛选审查全区范围内的企业报名表,有选择性、针对性地设立了8个企业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由专门的企业联络员与区司法局进行联系,确保能够及时反映相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一举措使得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更加健全,有利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更加高效地开展,同时也提升了企业对于政府服务的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