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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五莲高泽司法所“4321工作法”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

时间:2020-03-05 09:58:41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李华波 丁玉奇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华波  丁玉奇)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高泽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扬担当精神,防止工作流于形式,通过“4321工作法”,即:4种方式实时监控+3项措施强化管理+2个方面教育学习+1项制度严格外出,有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工作。

四种方式实时监控

定期手机定位。定期登录《山东省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时定位,对监控手机是否在线、定位是否成功以及是否越界外出等情况进行查看。对于出现手机关机、越界等现象的马上联系社区矫正对象,核实情况、及时整改。

定期电话汇报。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打一次电话,汇报个人生活情况和人身安全情况以及思想动态,让司法所工作人员做到了解情况、心中有数。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清、行为去向清、身体状况清,防止脱管、漏管。

定期微信报到。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微信每天报平安,需要请假外出或者身体异常及时汇报。并且通过微信等方式加强法律法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辨别网络信息真假,不传谣、不信谣、不恐慌,以良好的心态面对疫情,营造良好的防控工作氛围。

不定期视频督查。在实际工作中,司法所对认为有必要实时了解现时情况的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对其开展视频督查,有效的提高了定位的有效性、真实性,实时的了解第一手情况,确保不出问题。适时运用手机信号定位、微信位置共享、视频通话督查三种方式对实时情况作出研判。

三项措施强化管理

发送防控倡议。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编制了《五莲县司法局高泽司法所致全街道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从个人卫生、良好心态、严格服从管理制度、配合社区村庄排查管理四个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微信向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发送。

加强日常管理。通过调查村干部、矫正责任人等多种渠道,摸排家庭情况,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本人以及家属是否有咳嗽、发热现象,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日常排查,若家中有外来人员,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登记。强调日常纪律,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按时向司法所汇报生活、工作状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限定区域。

特殊情况汇报。如果存在接触和发现疫情严重地区来访的亲朋好友,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第一时间向司法所和有关部门反映,积极配合做好排查。要求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身体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汇报,并向当地社区汇报,积极配合社区及相关单位的处置方案,及时汇报后续事项。

两个方面教育学习

防疫法规教育。学习“两法一条例”,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社区矫正对象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作为近期社区矫正教育学习的重点内容,不仅拓展社区矫正对象的知识面,增加法律知识储备,提高法治意识,而且能够充分的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应该注意的事项,正确应对疫情。

矫正法律教育。通过微信将最新出台的《社区矫正法》发送到每一人,要求对照自己所犯罪行,认真学习这部与自己服刑期间密切相关的法律,对照自己在矫正期间的行为、思想开展反思,防微杜渐,争取尽快重新融入社会,做一名守法公民。

一项制度严格外出

严格请销假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明确告知社区矫正对象,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对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情形,提前提出外出请假申请,上报后综合做出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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