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米热班·图尔迪)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充分利用智慧法院成果,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诉讼服务工作,是这个特殊时期对人民法院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便民、高效诉讼服务的严峻考验。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网上立案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考虑到原告是阿克苏市人,被告是伽师县某乡人,而时下正值农忙春耕之际,承办法官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邀请调解员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共同进行庭前调解。调解当天,法官耐心指导双方学习、掌握平台的使用方法,通过平台与双方进行了视频对话,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最终通过调解员和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和解意见。
原告赵某激动地说:“没想到,法院信息化这么厉害,法院都没有去就拿到调解书了,网上立案,网上调解,诉讼费也不用去银行交,法院的信息化真是给我们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