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曹寅)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疆伽师法院按照自治区高院的部署和要求,在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引导当事人通过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网上庭审、扫码支付等平台办理诉讼服务,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传播扩散,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服务。
统筹协调,线上线下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借力互联网+思维,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多元新媒体发布公告,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申请延期开庭,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发布关于疫情期间网上立案、延期开庭、诉讼服务和申诉等工作的通告,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做好网上立案、网上缴费、信访服务电话处置。目前,已受理网上立案申请41件,跨域立案11件,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供咨询21次。坚持线下立案窗口不关闭,在做好消毒及提供口罩等防护物品的前提下,安排值班干警负责处理立案、速裁、信访及其它需要紧急处理的工作事宜,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诉讼。
加强调度,确保审判工作不断档。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结案的案件数量以及2月份收、分、结案情况统计汇总、分析摸牌,尽量减轻疫情防控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需开庭案件,要求法官提前与当事人沟通,需要延期的提前做好延期审理工作,对延期开庭的案件及时通知到各方当事人,对新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做好当事人体温检测、个人防护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组织诉前调解。上班至今,该院通过公道互联远程开庭、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平台等措施网上开庭5件,网上预约诉前调解结案37件。
足不出户, 当事人诉讼靠“云端”。该院党组十分重视信息化建设,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案件“网上”庭审。主要领导直接调度每位员额法官,鼓励大家通过互联网在网上开庭。发布《互联网庭审操作说明》,安排行政办公室和网络管理员加强互联网法庭使用培训,引导法官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展庭审。同时,广泛拓展渠道,积极利用微信视频、智慧庭审平台等智慧建设成果,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线参与庭审。
网络查控,执行脚步不停歇。疫情期间,执行法官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尽可能通过移动执行平台、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减少集中执行和外出办案,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保全查控和执行查控工作,确保执行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利用失联修复平台,联系到被执行人19人,截至目前,已实行网络查控230余次,通过网络划拨执行款73万余元,向申请人发放执行案款55万余元,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增强了群众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