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通讯员 刘中青 张丽娜)4月4日是“清明节”小长假第一天,为切实提高辖区农村地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出行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清明假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山西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宣传民警走进辖区多个村庄,利用农村“大喇叭”向村民广泛普及道路交通相关知识。
民警结合清明期间外出游玩、祭祖、户外踏青等出行活动增多的实际情况,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向广大群众宣讲了交通安全知识、清明假期出行注意事项及酒驾、醉驾、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开车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驾乘超员、超速、无牌无证等违规车辆,倡导广大群众要安全驾驶,文明祭祀,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