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迪丽努尔·阿卜杜吾普尔)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任何法律制度,其价值和生命力都在于落实和发展。不执行的法律制度,无异于一纸空文。对人民法院而言,其损害的是司法公信力。
为此,岳普湖县法院结合县委提出的开展“制度规范年”和“效率提升年”活动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在加强规范化、正规化管理中,年初,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原有的审判工作、队伍管理、行政管理等各项制度逐一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逐步建立健全了法院队伍管理、审判管理、行政管理等18项制度,将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至每个部门和每位干警手中,切实强化学习教育,增强全院干警的制度执行意识,使遵守、执行、维护制度成为每位干警的自觉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制度棚架、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不到位等问题。
4月5日,岳普湖县法院开展审判执行业务及司法行政相关制度考试,对年初修订完善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机关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掌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分值共100分,参加考试干警在考试前面上交所有通讯设备,闭卷答题,考试结束后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统一收集并批改。
通过次此审判执行业务及司法行政相关制度考试,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检验干警对修订完善的规章制度学习成效及掌握情况,干警将制度牢记于心,付诸于行,确保做到各项工作每个岗位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真正体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指导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