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王健)为有效发挥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司法职能,肇源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信息化手段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庭审,使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在线化解。
近日,原告李某东与被告齐某船舶买卖纠纷,通过移动微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判决,足不出户的庭审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2019年8月31日,原告李某东购买案外人赵某所有的船舶源个采246,未办产权变更登记,原告持有船舶所有人为赵某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和船舶国籍证书。同日,原告李某东将该船舶以21万元价款转让给被告齐某,双方签订《船舶买卖定金协议书》。2019年9月16日,原告办理案涉船舶检验手续,取得《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2019年11月13日,原告电话告知被告取检验手续,但被告以该船舶过有效期,要求原告为其办理2020年船舶检验手续为由,拒绝取检验手续及支付尾款7万元。
案件于近日开庭并依法作出判决,双方对判决结果均无异议,并因为高效便捷的审理手段,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称赞。
据悉,为契合疫情常态化防控需求,该院充分依托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诉讼平台,拓展在线诉讼服务功能,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在线提供诉讼咨询、交费退费、信息查询、联系法官、申诉信访、举报投诉等全方位诉讼服务,保障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获取司法信息、办理诉讼事项。
推进远程云执行常态化。强化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应用,引导当事人网上申请执行立案、远程办理相关执行事项。有效开展线上财产保全、执行查控以及执行款扣划,运用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办理联系、接待当事人等事项,进一步提高了案件处置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