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林花 吐尔斯娜依)立案庭是当事人最先接触法官的窗口,其穿着言行举止时时处处向当事人展现着法院的形象,为在“百日大练兵”活动中进一步规范和硕县人民法院干警司法行为,提升干警素质,展现法院良好形象,5月21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开展了“规范窗口服务 加强司法礼仪”培训,立案庭全体干警参加。
培训首先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辉同志带领大家集中学习《法官着装规范》、《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规范》、《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等内容的相关司法礼仪知识。并通过一同观看司法礼仪规范示范教学视频,加强对干警着装、坐姿、走姿、接待当事人使用文明、规范、准确的服务语言。
集中学习过后,参训干警通过模拟接待当事人场景,进行实操演练。陈辉副院长对其中着装不规范,语气粗糙,对待当事人缺乏耐心、情绪控制不到位等情况,一一提出了整改。并指出,立案庭干警要坚决做到态度温和,举止得体,乐于助人,不得有任何损害司法公正和法官形象的言行,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
此次司法礼仪培训是和硕县人民法院开展“百日大练兵”活动的一项具体部署,旨在深化干警对司法礼仪的认识,增强遵守司法礼仪的自觉性、主动性,干警们受益匪浅,纷纷表示在今后的接待工作中将按照司法礼仪的具体要求,严格对照并改正自身不足,恪守司法礼仪、提升文明素养、改进工作作风,用实际行动树立法院干警良好形象,共同维护法院的公正和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