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杨帆)近期,昌吉州中院制定下发了《昌吉州人民发院关于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的实施意见(试行)》、《昌吉州人民法院关于深化“诉源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昌吉州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官工作室”的指导意见》三项制度,木垒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安排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及时制定制度,准确分解方案。截至目前,该院党组会已讨论通过了《贯彻落实昌吉州中院关于建立法官工作室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木垒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化“诉源治理”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形成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各庭室负责人为下设办公室成员的工作格局。制度将责任分解到部门,任务落实到个人,安排到位,部署详实,现已下发至各庭室开展实施。
积极着手实施,扎实推动落实。一是成立法官工作室。截至目前在11个乡(镇)设立的法官工作室均已挂牌完毕,并完成责任法官与乡镇进行联络对接,确定司法联络员和值班、走访日期的工作任务;二是认真组织各庭室筛查近三年民间借贷案件。初步制定出《木垒县职业放贷人名录》,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案件的审查甄别,防范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将非法利益合法化,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开设1个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中小微企业诉讼案件优先登记、优先立案、优先办理。召开涉企案件分析研判会,对梳理出的151件涉企案件以定人定时定量的方式推动消化,截至目前该院已消化案件73件。扎实开展“法院院长进企业”活动,该院院长对天山奇豆、农商银行等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解决法律疑难问题;四是创建“枫桥式法庭”、旅游巡回法庭。该院在西吉尔人民法庭创建“枫桥式法庭”,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动“无讼乡村”品牌建设。在4A级景区天山木垒中国农业公园所在的照壁山乡建立旅游巡回办案点,于旅游高峰期深入旅游景点,提前介入涉旅矛盾纠纷,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将矛盾化于无形。
建立保障机制,加强宣传推广。把诉源治理效果纳入法院年度工作考核,重点对诉讼案件增长率、案件非诉分流比例、诉前化解率、司法确认案件数等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同时将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指标纳入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的办案量进行考评激励,切实推动诉源治理各项工作真正落地见效。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诉源治理工作,提高非诉解纷机制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众认可度,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形成协商、非诉、多元的解纷习惯,努力营造诚信友善、理性平和、文明和谐、创新发展的社会氛围。
今后该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不断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深化基层社会治理,为木垒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