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孙维存)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法官米尔班通过调解平台成功调解1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工作,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场争议多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得到了妥善化解。
近年来,伽师县人民法院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科技服务立案、审判、执行的强大优势,坚持“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走路””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该院的 “一站两微一板”(法院门户网、微博、微信、二维码宣传展板), 大力推广“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平台进行上网调解,以此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成本。
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线上调解申请51件,成功调解51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