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对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指导精神,有效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司法局联合冀州区检察院于6月2日—6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社区矫正检查执法专项行动,并于6月30日召开冀州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专题整改会。会议由区司法局主管副局长崔婵主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明哲、刑事执行检察负责人闫世权、社区矫正科负责人及全区11个司法所所长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刑事执行检察负责人闫世权通报了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清单,对档案文书不规范,工作程序存在瑕疵,履职不到位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并指出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及改进措施。
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明哲指出,基层司法所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桥头堡、排头兵,一定要加强责任意识,抓好执行落实,以矫正法贯彻实施、疫情期间安全稳定为重点,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发挥其社会修复功能,是司法工作中的“最后一公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矫正工作中务必要坚持刚性原则,守住法律底线。
副局长崔婵强调,下一步各司法所要提高认识,正确理解检查指导的意义,针对发现的问题,查找自身不足,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改工作,同时借鉴先进经验,补齐短板及时跟上;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管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杜绝宽软松散现象发生,严防渎职、失职等职务犯罪发生。
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是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重要手段,下一阶段,冀州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督导,建立检查、联合巡察等机制,督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强化责任,依法履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