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魏丽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7月28日,中共东营市垦利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发《中共东营市垦利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成立东营市垦利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成立东营市垦利区社区矫正委员会。
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分管副区长,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为副主任,成员单位涵盖财政、人社、民政、教育等14个涉及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司法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是加强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和协调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要求,标志着我区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下一步,垦利区将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各项规定,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