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许怡倩)今年以来,为实现“以保促和、以保促审、以保促执”目标,强化当事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债权人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有效防止债务人在执行程序开始前转移财产,新疆岳普湖县法院多措并举加强诉讼保全工作。
强化协作支持,确保精准保全。该院始终坚持“立审执一盘棋”思想,着力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的协调配合,全力推进诉讼保全工作。同时与公安、住建、不动产等部门建立“点对点”快速查询机制,强化财产保全裁定与执行查控的快速对接,提高案件的可执行性,有效避免了胜诉当事人“赢了官司得不到钱”。
及时释明风险,增进相互理解。该院针对有财产给付的案件,立案庭法官在立案时,通过风险告知等方式主动告知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条件、程序、作用及风险等内容。在办理保全过程中,发现标的物已被其他法院查封或存在设定抵押权的情况,承办法官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释明轮候查封的法律后果,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和误解。
加强全面调查,实现信息共享。压实相关业务庭室职责,切实发挥好保全案件的诉前调查功能,对保全措施中发现未被掌握的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财产状况,及时向承办法官通报;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全力帮助审判庭实现有效送达;对一人涉及多个案件的,帮助承办法官实现多起案件一并了结。同时,积极与其他法院进行沟通,了解掌握保全线索,加强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强化考核管理,提升办案质效。为提高执行保全率,提升办案质效,该院将诉讼保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范围,有效调动了全院干警的办案积极性,确保了诉讼保全工作扎实有力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