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叶发勇 朱丹丹)“真心感谢法官,还是法官有魄力办事效率快,在很短的时间顺利解决…”杨某激动的握着叶法官的手说。
杨某是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塔拉村村民,7月22日,乌什塔拉乡塔拉村四组浇水期间,导致水从杨某房后的马某院子流出,冲塌了杨某家存放10余吨饲料的青储池子,后经司法所、村委会长达四个月的多次调解均无果。和硕县人民法院叶发勇同志在开展一村一法官工作期间,得知此纠纷后,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和了解,前后四次前往塔拉村进行调解,经过一个月时间的调解,12月17日,和硕县人民法院与和硕县水利局、和硕县交通运输局、和硕县乌什塔拉乡塔拉村村委会形成多方联动,成功化解此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各部门共同修复杨某家被损坏的青储池并赔偿青储饲料,保证杨某家牛、羊能过冬。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法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的重要举措,不仅能创新纠纷解决的方法,也能促进各类矛盾的及时调处、就地化解。一次看似普通的调解,对于当事人调解是凸显妥协的智慧,而对于法官则是“痛并快乐着”,痛是因为法官调解过程的艰辛,快乐是法官能从调解中获得成就感,在这次调解中,叶法官感叹道“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让每个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