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周春燕 孙婷)“衷心感谢莎车县法院借助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音视频调解功能解决了我公司的燃眉之急”,这是一条来自原告莎车某建筑公司的感谢短信。
近日,莎车县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莎车某建筑公司系一家民营企业,2018年与被告新疆某建筑公司因商砼供应相关事宜签订了买卖合同,工程结束后供货款项共计400余万元,被告新疆某建筑公司支付了300余万元后,仍有100余万元未支付。原告莎车某建筑公司在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
莎车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案件繁简分流员对原告莎车某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及证据材料初步审核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引导双方选择诉前调解。调解员多次与双方代理人交流沟通,认真分析案情,归纳争议焦点,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地调解工作,调解员掌握双方各自的调解意见后,在不损害双方当事人的根本利益的情况下,适时给出调解方案,得到了原、被告的一致认可,此起涉民营企业纠纷在诉前得到了有效化解。
莎车县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最高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要求,结合自治区高院关于“1+N”工作相关部署,依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进一步深化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于涉民营企业纠纷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分流化解,为辖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2021年以来,莎车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室成功化解涉民营企业纠纷36起,与去年相比,诉前化解率同比提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