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郭照玲)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好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整治对落实“三个规定”重视程度不够、组织不力、填报不主动等突出问题,新疆吐鲁番市中院多种措施拧紧公正司法“安全阀”,促使干警做到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监督,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全方位强化教育发动。建立常态化的学习教育制度,印发“三个规定”学习手册,做到每名干警对“三个规定”了然于心,向社会发出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提高知晓率,通过党组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研讨交流,对“三个规定”和自治区高院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十七条措施进行再学习、再宣传、再教育,帮助干警把握政策界限、澄清模糊认识,增强落实 “三个规定”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多层次推进线索核查。在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集中申报的基础上,制作《自查事项报告表》组织干警对2018年以来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依托“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严格落实“月报告”“零报告”等制度,定期对报告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纳入重大事项报告,定期自查,向纪委监委等部门了解涉及干警违反“三个规定”的线索,结合干警自查报告、平台记录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核查,深挖彻查违反“三个规定”问题。
立体式完善监管机制。结合自治区高院17条措施,出台关于加强干警在“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签订承诺书,纳入干警政治档案,作为今后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的依据;推行案卡制,一案一填写、一案一提醒、一案一反馈,强化办案环节全过程填报;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多渠道接受群众、当事人、代理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监督,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案件合议、提交审委会讨论报告事项,严防“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