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雅倩)5月29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趁着“赶集日”在岳普湖县农贸市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体宣传活动,推广宣传2021年6月1日即将颁布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保护工作,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设立宣传站,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彩页,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以浅显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特别是向青少年解释法律对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界定,相关法律制定的意义以及宗旨,帮助其对自身的法律人格以及对部分法律加深了解,广泛介绍了法律中关于不良行为的规定,告诫未成年人要远离不良行为,避免违法犯罪,避免被不良行为侵害,同时教育家长和孩子,遇到侵害时,该如何寻求保护。并结合以案释法,开启“你问我答”互动,对群众提出的家庭纠纷、离婚诉讼、财产继承等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200余册,开启“你问我答”互动30余次,活动反响热烈,受到了过往群众的普遍欢迎,为该院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引导未成年人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岳普湖县法院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在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促进司法公平正义的同时,不断丰富法制宣传载体,创新思路,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公众开放日”、“巡回审理”、“普法宣传”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服务活动,持续关注困难家庭、孤老、留守儿童、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在法律的框架内为他们解决实际难题,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