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孝志)近日,新疆伽师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行一起农民工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王某为该院执行干警送去锦旗以表示感谢。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吴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吴某未履行租赁费,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将吴某起诉至伽师县人民法院。案件生效后,被执行人吴某迟迟未履行欠款,王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吴某以没有钱履行欠款为由拒绝履行欠款。案件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吴某传唤到伽师县法院后,通过耐心释法告知吴某不履行欠款的法律后果和相关责任后,被执行人吴某主动将欠款履行,该案件得以成功执行。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伽师县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该院执行局干警深入乡村,放弃节假日,利用夜间执行,执结案件517件。伽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