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梁红柳)为进一步服务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保证“1+N”措施落实落地,新疆塔县法院多措并举,护航帕米尔旅游景区建设。
成立领导机构。为确保服务保障旅游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由书记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各庭室领导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立案庭。由立案庭负责统筹安排对游客中纠纷的受理,开展多元化解和分、调、裁工作。
做实旅游服务工作站。在塔县帕米尔景区游客中心挂牌成立工作站,从法、检两院退休的干部中选任2名同志充当调解员,从事司法调解工作。在游客服务中心公布3名法官和2名书记员的便民联系卡,并在售票大厅张贴了新疆智慧旅游管理平台和新疆移动微法院的海报,方便当事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联系及时维权。
提供便捷高效诉讼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就地解决民间纠纷、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基础作用。对矛盾纠纷尽量促成当场调解达成一致协议,并履行完毕。对在法律服务接待中心调解好,但不能当场履行完的案件,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对双方分歧大的案件,派出相应的法官进行诉前调解。对调解后还是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纠纷,由立案庭正式立案,按照快审快判的原则开庭审理。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服务普法教育活动。法律工作站成员需要结合典型案例的审判定期开展以案释法,在不同旅游景点开展维权讲座、宣传等活动,做到送法到景区,现场解答游客疑难问题,广泛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