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杨建春)为加强七一建党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现象。6月22日,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新兴司法所组织辖区46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学习会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了《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报到、劳动、教育学习、请销假等纪律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重点强调了七一建党节期间应遵循的纪律规定。最后组织学习了《治安处罚法》《刑法》,进一步增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促使其自觉尊法、学法、守法。
通过定期普法学习与道德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社会责任感,促使其顺利回归、融入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