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杨桂梅)自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以来,在政法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作为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名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实践中,本着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树立法律援助良好形象,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好地服务群众法治需求和法治沂水建设。
将基层司法所作为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前沿阵地
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负担,让当事人少跑腿,沂水法律援助中心定期举办培训班,培训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法律援助业务延伸到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的审核、受理业务交给基层司法所。所有需要的材料由基层司法所告知,并由基层司法所完成初步审核,材料的提交。这样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只需要到县城完成法律援助律师的指派就行了,一次就能办成,不用多跑腿了。
对于确实需要法律援助的行动不便的人员 法律援助直接提供上门服务
对于真正需要援助,而且肢体残疾,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会跟援助律师一道提供上门服务。在转变服务职能的过程中,援助中心一直把服务放在第一位。
利用现代网络信息为承办法律援助人群提供便利
法律援助面对的人群基本上都是老弱病残,行动不便,法律援助中心就利用微信的视频聊天功能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真正做到不出门也能办理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服务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各级党委、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是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形式,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极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