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近年来,喀什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在基层乡村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扣乡村治理需求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跨越。
创新发展“枫桥经验” 积极推进诉源治理
伽师县人民法院和夏阿瓦提人民法庭强化诉调对接,做好诉讼服务多元化解,以村(社区)、“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人民调解组织为依托,与司法局联合在311个行政村成立多元解纷调解室,把矛盾化解在了最基层。和夏阿瓦提人民法庭融入“网格”管理,下沉诉讼服务资源,建立人民法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全方位的民事纠纷三级“网格”调解体系,通过线上建立微信工作群、线下指导人民调解员,努力争取实现“解纷不出户”。
传承创新“枫桥经验” 筑牢基层治理“桥头堡”
疏附县人民法院乌帕尔人民法庭建立与乡镇两委的协调沟通机制,共同研究对策措施,促成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乌帕尔人民法庭创设“诉前环节普遍指导、诉时环节跟踪指导、诉中环节个别指导、诉后环节案例指导”等四环指导法,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等业务指导与培训,从源头上促进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模精神
莎车县人民法院恰热克人民法庭是有着一个具光荣传统的基层法庭,历任庭长矢志不渝坚守基层、一心一意为民服务,获得过最高法院、自治区高院多项荣誉表彰。恰热克人民法庭紧紧依托建立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司法所、村“访惠聚”工作队“1+4”联动机制,推进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建设,凝心聚力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探索创新乡(镇)诉源治理新渠道。
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将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统领,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建设各具特色、亲民便民的人民法庭,积极打造多角度、深层次、全覆盖的诉源治理网格体系,将多元纠纷化解引向深入,推动司法便民、利民、为民水平再创新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