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孙文学 冯燕)为提高调委会换届后新任调解员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组织举办张庄镇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各村调委会主任、专职调解员60多人参加。
培训会议上,司法所负责同志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枫桥经验、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等基本理论,阐述了调解原则、调解程序、调解协议书如何制作、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进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调解工作中需要把握的关键问题。司法所负责同志要求调解员广宣传,师出有名,让群众知晓人民调解的好处、知晓调解员的职责,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的知晓率、首选率;重学习,提高能力,学通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会做群众工作,学会制作规范化卷宗,提升智慧化应用水平;上一线,主动干事,对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及早介入,讲究方法,妥善调处,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消灭在初始,解决在本村;常沟通,密切协作,加强与法律顾问和司法所的业务联系,促进服务群众和工作开展;守纪律,树好形象,恪守调解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坚持原则,热情服务,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此次培训会议,理论与实践并重,内容丰富实用,使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理论和业务技能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增强了他们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工作能力,有利于新任调解员尽快进入角色、熟悉业务、开展工作,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建设平安张庄、法治张庄打了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