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崔彦彦)近年来,为推进县政府依法决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多措并举,确保政府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19年沂水县并评为山东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抓牢政府主体责任。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县级层面清单》,明确县府办、县司法局为牵头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切实履行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主体责任;把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工作纳入法治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和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扎牢政府主体责任。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出台《沂水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规划等重大事项的行政决策,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做到法律把关、政策把关、程序把关有机统一。2020年12月,我县被确定为全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试点县。目前,全县共报送拟开展稳评项目83个,已完成13个。2019年以来,共实施《沂水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13—2020)》(修编)、《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重大行政决策8件。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出台《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目前,县委县政府聘任法律顾问9名,部门乡镇聘任法律顾问54名,全县党政机关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4个县直单位建立了公职律师制度。2021年1—7月9名法律顾问共代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9件,办理专项法律事务4件,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及其他会议共16次,参与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12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4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