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相金凤)今年以来,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就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一般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整合调解资源,强化联动调解合力。
一是完善纠纷化解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构建各自负责、相互衔接、相互协作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综合调解服务平台。在原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重新打造了“一站式”沂水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一楼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人民调解受理窗口,二楼设置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庭,做到来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各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站,有效整合律师、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行政调解机关与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调解工作。特别是在土地使用权的征用、征收土地房屋的安置补偿争议等方面,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共同参与,较好的发挥了联动调解作用。今年以来,共共排查调处一般性矛盾纠纷1360件,调处成功1360件,调处成功率100%,全县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引发的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