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曹霞)诉前联调及司法确认是诉调对接的关键环节,对于充分发挥各类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为法院减负、为当事人分忧,最大限度地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今年以来,新疆和硕法院树立“首选调解、优先调解、着重调解”的理念,把调解作为处理民商事案件的优先选择,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同时该院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主导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参与信访接访工作和矛盾突出、群体性事件的流动接访工作,通过指导调解业务、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加强与行业部门、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等组织的联动,进一步完善“速裁、速调”机制,将速裁机制在民商事审判中全面施行,在民商事审判庭中分设速裁团队,将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
据了解,和硕法院目前设立调解室3个,聘用调解员3名,通过诉前调解工作,今年共调解赡养、医疗、婚姻、交通事故、民间纠纷等各类案件620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