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叶发勇)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新疆和硕县法院认真扎实“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
眼下,适逢金秋收获的农忙时节,辖区的西红柿、辣椒、西梅等经济作物相继进入采摘收获季节,大量的劳务、租赁、买卖、雇佣、运输等关系在这一时间段“齐聚交会”,情况复杂,矛盾纠纷多发。和硕县法院结合历年的工作经验,坚决落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格局,大力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一村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工作机制,统一安排部署,围绕民法典中的合同篇,及时开展“秋季送法入村、入户”的普法宣传工作,主要针对合同的签订、风险承担、违约责任等内容大力普法,提升百姓的法治意识、规范民事行为,预防各类矛盾的发生。此次“秋季送法入村、入户”活动以不耽误百姓的采摘时间为原则,田间地头采摘现场以口述讲明白、发传单告知的巡回服务的方式普法。
和硕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本着“有案办案,无案送法、带案调解”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入户释法、调解指导、化解纠纷、法治宣传等工作,将“一村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做实、做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