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素霞)近日,新疆木垒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董兆新带队配合县检察院召开现场听证会,听证会有养殖户、照壁山乡人民政府、霍斯阔拉村委会参加,还邀请了县环保局、农业农村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人民监督员等相关人员参加。
据悉,木垒县照壁山乡人民政府所辖霍斯阔拉村拜某某等四户村民,在村民居住区建有养猪场,进行一定规模的生猪养殖。由于养殖场排放的废渣、污水、粪便等影响了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村民向乡政府、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反映。多方多次协商后仍产生争议,为解决养殖户与村民之间的矛盾,更好地配合人居环境的改造和治理工作,该院配合县检察院在霍斯阔拉村组织召开现场听证会,积极化解此起矛盾纠纷。
在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和听证问题,乡政府就问题整治说明情况,坦诚表达意见并提出整治方案,四户养殖户也充分说明了情况和诉求,各方深入质证与答辩。过程中,董兆新同志对政府相关政策和法律问题释法说理,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最终,通过公开听证,大家一致认为:四户村民的行为影响了周围村民的正常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乡人民政府和村民客观认领各自责任,协同推进整治工作。养殖户表示理解和接受,原意积极配合政府整改,做好产业转型。
近年来,各地人民政府积极响应中央保护生态环境政策,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改善村民居住环境群策群力。木垒县法院通过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借助巡回法庭、人民派出法庭、法官工作室等形式,向辖区群众普法送学、释法说理,提高村民的环保法治意识,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