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露露 徐梓文)为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卞庄司法所探索创新社区矫正精准监管教育方式,“四个通过”方式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成效。
通过仪式增强效果。开展社区矫正宣告仪式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关,强化入矫教育,对每名新入矫人员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入矫宣告,对增强矫正对象的悔罪意识具有重要作用。宣告仪式上,工作人员亮明身份,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并告诫他们在接受矫正期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准时参加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完成各项工作,宣告过程严肃而庄重,强化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和服刑意识,增强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彰显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通过讲解促进认识。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社区矫正法》中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对《社区矫正法》中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述了《社区矫正法》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享有的合法权益。通过帮助学习,促进认知,有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增强法治观念,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矫正工作,早日完成改造并顺利回归社会。
通过奖惩提升实效。日常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教育活动,评选优秀心得体会进行展播,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相互学习。对思想汇报应付了事的社区矫正对象,予以通报批评,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时刻保持警醒,认真反思自己的日常行为举止,思想有松懈的地方要及时反省,认真剖析,及时改正,建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纪律性和社会责任感,同时希望通过常态化的集中学习活动,使社区服刑人员能够积极改造,最终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通过学习深化教育。卞庄司法所日常组织通开展不同类别的集中学习,例如学党史、学道德、学法律等,不断推进政治教育、红色教育常态化开展,从而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在疫情等特殊时期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学习内容,激发自学,同时将法治、德治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教育矫正质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以历史为镜,警醒他们要遵纪守法,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