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姜艺)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多措并举,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突出抓手,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综合调解服务平台,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法专业,积极开展多调对接工作,提升了司法为民服务质效,推动构建了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建立“访调对接”机制,实现职能资源的充分整合。依托调解网络,搭建三级工作平台。目前全县已建成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06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8个,社区调委会378个,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县的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依托三级调解网络和资源,县调委会在县信访局设立信访专项调解室,各乡镇调委会设信访专项调解室,各村居(社区)调委会设置访调对接联络员,初步搭建起了三级信访调解工作网络。县调解中心抽调2名专职调解员、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律师常驻县信访专项调解室,乡镇调委会安排专职调解员直接参与信访值班接待,第一时间做好信息收集、案件梳理、引导分流等工作,实现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的无缝对接。
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的有效衔接。整合各级资源,形成了工作合力。人民法院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委派、委托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依法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县人民法院和县司法局充分整合资源,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职能优势,在县法院设立诉前调解服务中心,通过指导调解组织在案件纠纷受理前、审理中和执行程序中参与调解工作,促使纠纷以更加便捷、经济、高效的途径得到解决,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县共调处成功一般性矛盾纠纷1056起,调处成功1056件,调处成功率100%。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沂水、法治沂水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创新警调对接机制新模式,“沂蒙乡贤”化解矛盾、维护和谐“四层级”化减纠纷。各乡镇(街道)由驻地派出所牵头,由低到高分别建立村级“沂蒙乡贤”、村居(社区)、管理区、沂蒙乡贤领导小组办公室四个矛盾纠纷调处层级。“沂蒙乡贤”服务队收集问题后主动上门协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涉及面大、化解难度大的由各村“沂蒙乡贤”提报村“两委”牵头召开相关会议,依靠群众力量推动化解;村级无法解决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区层面研究解决;对于需要上报镇级层面解决的,根据情况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听证会,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合力解决。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对“沂蒙乡贤”搜集的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或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三方面分流。拓展人民调解,充实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推动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组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行政调解,明确镇派出所、司法所等行政机关调解范围,发挥职能优势;前置司法调解,加强镇法庭对群众诉求积极引导选择诉前调解,必要时由法官直接参与引导,通过三线分流引导群众通过正确途径和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