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徐静)近年来,新疆木垒法院大力加强审判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狠抓“四个关键”不放松,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抓好关键少数增强审判监督管理主动性
一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细化党组职责,常态化研究审判执行工作,制定《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职责清单》《院庭长审判管理与监督职责细则》《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力清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判监督管理制度规定。
二是发挥院庭长“头雁效应”。落实“入额必办案”要求,将院庭长分案比例提高10%至20%,促使院庭长及时把握审判一线动态,推动提升法院审判水平。2021年1-8月,院庭长共审结各类案件3151件,占全部结案数的83.31%,其中院领导结案444件,正副庭长结案2707件。
三是完成审判执行专业团队组建。在全院组建13个审判团队,将院庭长编入审判团队,每个审判团队由1名员额法官担任负责人,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和监督指导。
抓好关键案件增强审判监督管理实效性
一是强化“四类案件”监管。制定《木垒县人民法院“四类案件”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四类案件”的监管范围、发现机制、启动程序和监管方式,确保“四类案件”得到依法妥善审理。利用院庭长监督管理模块对案件进行线上标记、跟踪、审核、监督,实现“四类案件”自动标识、重点案件自动追踪、监管全程留痕。
二是强化长期未结案件监管。密切关注审判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时掌握审判工作态势,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严格控制中止诉讼、延长审限、延期审理等审批,逐级审查、层层把关,全方位监控。
三是强化发改案件研判。每月下发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将发改案件评析管理作为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的固定议题,逐案分析总结,进一步规范裁判思路。定期开展发改案件专项评查,供干警学习交流,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水平。
抓好关键环节增强审判监督管理精准性
一是立案环节抓随机分案。出台分案工作规定,每月通报院庭长、员额法官办案情况,确保随机分案落地落实。
二是审判环节抓实质化合议。完善合议庭工作规则,对合议庭组成、合议流程与要求、合议笔录等作出明确规定,院领导随机列席合议庭评议案件,推动合议实质化。
三是结案环节抓均衡结案。按年度、季度、月度确定基本结案目标任务,将任务分解到每个办案部门、每名承办法官,形成收结案动态平衡,未结案件相对合理的良性办案模式。
抓好关键问题增强审判监督管理针对性
一是审管办立足管理本职,力促审判质效提升。审管办承担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经验总结等审判管理职责。结合各项指标情况态势,跟踪督促各庭室查错漏、补短板,激发干警活力,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势头。
二是研究室狠抓绩效考核,强化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细则,着眼于弱项指标、短板项目,采取计分排位制核定工作量,突出反映工作实绩。以“切身利益”倒逼员额法官形成“人人身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压力”的“主角思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