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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湖县法院:推出“送达+调解+调证” 快速便民服务措施

时间:2021-10-28 15:21:00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当下正值辣椒抢收、买卖农忙季,新疆博湖县法院的干警们比以往更加忙碌一些。原来是法院趁农忙时期当地群众流动性相对较低、村委会和警务室对流动人口排查以及秋收买卖期间更易履行债务的特性,顺势推出了独具法院特色的“送达+调解+调证”快速便民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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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送达文书时,法官在辣椒地给被告做思想工作,促成双方和解

  “我对原告起诉的事实没有异议,愿意现在就微信支付剩下的钱。”10月27日下午,被告太某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经法院干警一番调解并现场见证下,在辣椒晒场当场支付原告购机款1160元,至此这起因被告行踪不定而使得原告债权难以实现的纠纷案化解了。当日送达小组利用“送达+调解+调证”模式,送达成功6件,调解成功4件,当场履行债务共计88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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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警向被告送达传票,并当场做调解笔录

  10月下旬以来,干警们根据计划分组行动,充分借助村委会、熟人和当地警务室的力量,奔走在辣椒地头、晒场、各村巷中,在对当事人集中送达法律文书和传票过程中根据案情,干警对事实清楚、争议小且送达文书成功的案件,讲道理,摆事实,现场做笔录,积极争取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程序前,真正的做到送达、调解、调证三不误。

  此举措最大程度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周期,让干警多行一步换来了群众少行一步。解决了部分因平时人员流动性大、当事人提供地址不准确,导致“找人不易”“送而不达”而困扰群众诉求难以实现、拖延人民法院办案效率问题,大大节省了司法资源,缩短了法官办案周期,也提升了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认可与支持。

  博湖法院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积极思考人民法院在立足司法职能,力争为群众提供高效快速便捷的服务上出实招,真正检验在党史学习教育下博湖法院党员干警主动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办实事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推动司法服务功能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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