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朱善永 钟文玉)为深化检务公开,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对民事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院相关文件精神,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永志亲自协调、积极沟通,该检察院于10月26日正式入驻双城区人民法院,设立了“民事检察业务窗口”。
窗口设立当日,双城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明哲带领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来到双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副院长那海波、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等参加了“民事检察业务窗口”成立仪式。工作人员在“窗口”摆放了民事检察职能宣传单、宣传册,设立了咨询登记簿,并在窗口公开了检察院派员值班时间和咨询电话。
在法院诉讼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看见民事检察窗口的设立,也前来咨询,第四检察部干警对民事检察业务进行了详细介绍,并且告知当事人有需求时如何寻求检察机关的帮助。工作人员认真细致的服务和解答,得到了现场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也为日后更好的为群众提供服务拓宽了司法渠道。
民事检察业务窗口的设立,是民事检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搭建起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通过法检配合、将民事检察职能向当事人延伸,“全方位”宣传法律法规,“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在今后的工作中,双城检察院将与双城区法院通力合作,充分利用新设立的检察业务窗口,找准民事检察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契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开创民事检察工作新局面,打通检察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