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祖拉姑丽·古力西尔)“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永恒主题,及时妥善解决纠纷就是司法为民、高效便民、维权利民最好的体现,而立案调解正是实现着这种价值。新疆塔县法院立案庭针对不同案件的特殊性,创造性地通过电话方式调解结案,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更是立案工作的一个卓越进步。
11月29日,塔县法院立案庭收到一份阿克苏某当事人起诉塔县某当事人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起诉材料,立案庭将诉状收下后,立即通过电话联系起诉人,告知其材料中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让其将改好的诉状尽快邮递过来。立案庭工作人员考虑到双方距离太远,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不断为双方分析各种利弊关系,更好的为双方搭建起一个沟通的桥梁。最终,在工作人员多次耐心、不懈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阿克苏某当事人通过邮件寄来撤诉申请,至此,这个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阿克苏的这位当事人表示本来已经做好从立案到诉讼到结案整个过程要奔波于两地的心理准备,但是这个案件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以电话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这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对于立案庭处处为当事人考虑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表示非常满意和由衷的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