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米热班·阿布力米提)近日,新疆塔县法院立案庭在审查赵某某、吕某某与陈某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时发现赵某某申请缓交诉讼费手续不全,吕某某未足额缴纳诉讼费。在考虑到两位当事人都在陕西,亲自来塔县法院补办相关手续会非常费时费力。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避免其来回奔波,减轻其诉累,塔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当事人,指导赵某某到相关单位开具有效证明,通过微信传输审查,为赵某某缓交诉讼费用九百多元;通过微信给吕某某发去网上缴纳诉讼费通知书,用电话指导吕某某用手机银行完成诉讼费缴纳,立案庭收到诉讼费凭证后,开具诉讼费票据,完成立案。当事人夸赞到:“网上缴费就是方便,动动手指,短短十分钟,就可以在手机上轻松完成费用缴纳和票据的兑换,值得点赞!”
塔县法院推广使用全流程网上缴退费,是深化政法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的重要体现,是回应群众司法需求、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了现代科技智能化、精准化、可视化等特点,推动诉讼服务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