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钱淑婷)为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实现公平正义。新疆塔县法院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庭审规范。
提高认识,强化庭审规范意识。组织业务庭室干警认真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院庭审规范》、《全区法院庭审直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强调庭审重要性,要求业务庭室干警尤其是员额法官提高认识,加强自身素质提升,以规范的庭审活动维护法院良好形象,确保每件开庭的案件都能实现司法公开。
规范礼仪,提升法院形象。要求庭审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注重庭审仪表、仪态,法官、书记员严格按要求规范着装,并要求人民陪审员着深色正装出庭。庭审中做到语气平和、态度公允,言行规范,始终营造庭审庄重严肃的氛围,维持良好的司法形象。
注重细节,做好庭前准备。要求法官做好开庭前的庭审分工,书记员调试好庭审录播、直播应用系统,检查显示器、音响等设备,及时排除隐患,避免庭审中出现故障,影响庭审质量。
接受监督,加强司法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的暂行办法(试行)》,通过组织开展旁听庭审,使党员干部通过身边的真实案件,直观地感受和了解庭审活动,实现与法律的“零距离”对话,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通过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提升庭审规范化程度,促进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