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孟德巴仪尔 龚木加甫)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规范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今日,新疆和硕乌什塔拉乡、和硕法院乌什塔拉人民法庭、和硕乌什塔拉司法所联合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此次培训活动覆盖全乡十余个村、社区、警务室。
培训前,乌什塔拉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刘楠同志结合辖区村、社区矛盾纠纷频发多发特点,精心挑选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退休干部、老党员、在职村社区干部,组建了乌什塔拉乡人民调解员队伍。
培训中,乌什塔拉人民法庭庭长孟德巴仪尔围绕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纠纷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诉调对接、委派调解、调解协议制作、司法确认程序、法院调解平台的应用操作等内容。之后,为了辖区产业链健康发展,发放了民间借贷合同、买卖合同、育苗合同、蔬菜供货合同、劳务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等样板合同,引导农牧民群众在实践中签订合同,提高契约意识。
此次培训,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强化人民调解员诉调对接工作理念,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专业水平和调解业务能力,为推动和谐乡村建设,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奠定了基础。接下来,乌什塔拉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工作效能,与各类调解主体共同形成解纷合力,构筑矛盾纠纷前端处理的联合防线,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