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姑丽给娜·塔西布拉提)近日,新疆塔县法院立案庭利用远程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艾某与被告依某经介绍认识建立恋爱关系,因原被告婚前相处时间较短,双方了解不深,逐渐产生矛盾,婚后常因琐事吵闹且未生育子女,后矛盾愈演愈烈并致双方分居。原告曾于2021年提起离婚诉讼,未获支持。时至今日,原、被告之间的夫妻关系并未得到改善,且没有任何和好可能,故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考虑到原被告之间婚姻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微信多种方式给被告及其家人做调解工作,被告最终同意离婚,但因身处外地及工作的原因,被告无法到庭。为妥善解决纠纷,在与当事人沟通后,承办法官利用远程在线调解平台,以互联网“面对面”的形式进行远程调解。最终,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用在线调解平台生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在线签字确认,此次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