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树银)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诸葛法庭创新工作新思路,在全镇推行四级调解法,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平安诸葛”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去年,诸葛法庭新收案件273件,结案278起,调撤率达61.75%,诉前化解纠纷138起,诉讼增量同比减少40.29%,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无涉法上访案件、无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无再审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知情的诸葛镇干部群众齐声称赞:诸葛法庭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四级调解法”不折不扣的执行。
诸葛镇是一个拥有八万口人的山区大镇。近年来,况,有的合同已经过了十几、二十几年,有碍于当时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诸葛镇对部分乡村区划及山林土地进行重新整合,但在推进过程中,诸葛法庭存在大批量需重签或续签的林地、山地承包合同的情法制规范不够完善、合同双方法制意识不强、时间过久人口流动等客观因素,在对同一块土地、山林重新签订或续签时往往产生新旧合同冲突,且此类矛盾呈现出集中性、相似性、复杂性的特点。村民委员会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更是难以发挥作用,这就导致承包村民集体诉诸法律程序的情况,往往一段时间法庭会集中受理十几、二十几起同村承包人起诉的大批量案件,给案件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对此,诸葛法庭同党委、政府、村民委员会沟通,在全镇范围内推行四级调解法,将调处纠纷的端口前移,预期将同类矛盾集中化解在诉前阶段,以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法庭办案的压力。
四级调解法就是:村两委干部为第一级;管理区书记、社区主任、综治网长为第二级;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员为第三级,法庭人员、住庭人民调解员和发生纠纷村的法律顾问(律师》为第四级。
矛盾发纠纷生后,由相应的村级调解员调解处理,村级调解不能的,依次上交。经过四级调解仍不能解决的,引导走诉讼程序,进人法庭,进行诉前调解。
为加快四级调解法迅速展开、卓有成效,诸葛法庭在各村委设立“村民说事点”和法庭驻村调解室,以便于收集矛盾,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在每个“百姓说事点”建立微信站,确保每期问询或纠纷发生后尽快深入到群众身边倾听民声,解惑和解决矛盾纠纷。通过”百姓说事点“和法官微信站讲好法制故事,送法下乡,做好农村法制宣传工作,通过站点定期发布预防老年人被诈骗、赡养纠纷、家庭暴力预防、非法集资等典型案例材料、段视频,让群众不出门接受法律熏陶,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更加深入人心。
在各网格设立法庭驻网格调解工作室和法庭听证工作室,便于跨村矛盾争议和信访等需要听证纠纷的解决;在辖区企业内设立法庭住企业调解工作室,解决有关企业急难愁盼的矛盾纠纷,优化了辖区法制化营商环境。
在此基础上,诸葛法庭还建立四级多元化调解纠纷工作微信工作群分别为各行政村支部书记、调解员微信群;管理区书记、网格员和镇部门负责人微信群;诸葛镇人民调解员微信群;法庭人员、住庭调解员微信群。这四个微信工作群建立后,从矛盾发生预警、分类调处、调解团队的组成、复杂纠纷的研判、调处化解纠纷协议内容的确定以及无法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移交法院立诉前调解案件等不同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李某某诉黄某、沂水县诸葛镇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侵权纠纷一案,诸葛法庭了解到,村委在与黄某等55户村民承包合同期未满、承包地里的果树及看护房未清除的情况下,就同一块地进行了招投标。外村人李某某中标后,55户村民拒不铲除地上的附着物并与李某某发生冲突,后55户村民以村委发包程序违法和损害自己的优先承包权为由开始上访,并着手起诉村委和李某某,请求判决确认招投标合同无效并赔偿损失。
为尽快化解纠纷,法庭积极采取“四级调解”措施,并及时向驻地党委、政府做了汇报。在法庭的参与下,驻地党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与李某某、55户村民及村委共同商讨,经法官、管理区书记、社区主任、网格员和调解员们多次调解,对矛盾双方各自享有的债权,用益物权等权利释明后,双方都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内容有更清晰的了解。以李某某诉黄某某侵权纠纷一案为切入点,原告李某某申请撤回了侵权纠纷案件,被告黄某某等村民也同意不起诉和不再上访。
该批纠纷及时妥善的化解,减轻了法院上百起案件负担和政府的信访压力。至此,四级调解法在全镇26个社区、72个行政村、100个自然村全面推广开来。
诸葛法庭“四级调解法”在临沂市委2022年9月23日组织在平邑县召开的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上,由诸葛镇镇委书记刘涛的《探索“四级调解”模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予以典型发言推广,被《山东政法》刊登,获山东高院院长批示肯定。
继往开来,再创辉煌。新的一年,诸葛法庭坚决向枫桥法庭看齐,依托四级调解法,完善机制,实现源头治理,促进新时代诸葛法庭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