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孙维存)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最前沿的触角,也是人民法院展示自身形象、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人民法庭作为国家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和基层土壤,主动彰显司法温度,妥善化解群众矛盾,全力为所辖区域法治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克孜勒博依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通过提升审判质效、优化便民举措等系列措施,自觉践行人民法庭“三个服务”的工作原则,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进一步强化源头预防化解矛盾能力,将司法主动延伸到群众身边,及时帮助群众解决身边困难。
法律的公平正义不仅彰显在疑难案件的审理之中,更体现在细小案件的每个过程里。
克孜勒博依人民法庭在辖区进行巡回审判时,群众艾某向承办法官反映自己2年前将1.5万元现金借给了本村的依某购买农资用以发展生产,经多次催要,依某以这两年收成不好,投入到地的钱亏了现在没有能力偿还借款为由,拒不还钱,因其自身家庭老父亲最近身患重病在住院,医院催促要抓紧支付医疗费用。在知晓此情形后,法官顾不上吃中午饭,及时通过村干部通知依某到村委会对案情进行核实了解,经向依某耐心细致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不及时偿还借款的法律后果。在法官劝说下,借款人依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于当天下午将借款予以返还。
伽师县人民法院克孜勒博依人民法庭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距离,坚持前端诉源治理、中端多元化解、后端裁判兜底的矛盾纠纷化解路径,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助力辖区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