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振华)为构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诉讼成本,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审判工作中,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加速涉企矛盾纠纷快速化解,让企业诉讼省时省力又省钱。
【基本案情】木垒县某建筑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某材料公司)与木垒县某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建筑公司)均系木垒县企业。2022年5月5日至5月10日间,某建筑公司先后两次向某材料公司购买商砼,用于工程施工,双方约定2022年12月25日前结算全部材料款,并约定了逾期利息。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某建筑公司未按约定给付货款,致使某材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某材料公司遂到木垒县人民法院起诉。
收到案件材料后,该院立案庭干警详细查看了原告提交的材料,在认真研判分析的基础上,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可能性较大。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当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分派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多番沟通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该院进行了司法确认。本案自当事人申请立案至司法确认裁定送达完毕仅用时10天,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近5000元。双方当事人均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该起涉企纠纷在诉前得以“零成本”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为妥善化解民营企业遇到的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木垒县人民法院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及“法官调解工作室”,推动构建调解在先、诉讼断后、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涉企纠纷案件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实质解决问题,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减轻企业诉累,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以优质高效服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